我们大家在生活中会因为各种小问题导致公司不能继续经营下去,通常的话这样都是要去申请破产的,破产之后会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的时候肯定是会由遗留一些债务的。

那么,公司未清算注销以谁为被告?下面就跟着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未清算注销以谁为被告

公司未经清算即被撤销属于违法行为。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企业法人未经清算程序不得办理注销手续,换言之,提供清算报告是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必备条件之一。

对此,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更要求在清算结束后的15日内办理注销登手续。

清算是指企业为了终结原已存在的法律关系而对公司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及对资产进行处分的行为,是法律为保护债权人利益所做的强制性规定。

企业在依法清算时必然要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在法定期限内在报纸上进行三次公告;也就是说,被注销企业并不享有清算时是否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的选择权。

但是如果被注销企业未办理通知和公告手续,未经过清算程序,怎样处理有关问题呢?法律对企业未经清算进行注销的行为,作出了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规定。

但企业未经清算即被注销,谁来承担该企业的债务呢?对这一重要问题,有关法律规定却不够全面。

企业未经清算即被注销,债权人因无法掌握、知道有关注销情况,其债权就极有可能因债务人被注销而化为乌有。

债权人应当以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人)为相对人主张权利。

当债务人法人资格不存在时,权利人遇到的第一困惑是如何锁定主张权利义务的相对人,一旦启动诉讼程序,更要选择适格的被告。

其实对这一问题,相关司法解释已经作了明确规定。

1992年7月14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第51条规定:

"企业法人未经清算即被撤销,有清算组织的,以该清算组织为当事人;没有清算组织的,以做出撤销决定的机构(笔者认为该"机构"宜做广义理解,其中应包括开办人、出资人)为当事人。

"该解释对企业未经清算被撤消后债权人以谁为相对方主张权利做出了规定,解决了诉讼主体即被告问题。

二、企业注销工商备案所需的资料吗?

需要。

(一)公司章程变更备案: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三)董事、监事、经理变更备案:《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者股东书面决定或者其他有关资料、新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明;

(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5)清算组备案:股东大会决议或股东书面决定;

(六)分公司备案: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提交的《注销注册通知书》撤销、变更名称的,应当提交分公司《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

(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必须报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三、公司注销需要办什么手续?

司盟企业服务提醒您:公司注销需办理以下手续: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注销登记申请。

2.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

清算终止后,股东大会或有关机关应当确认清算报告。

3.到社会保障局核实是否未缴纳社会保障费,然后注销公司社会保障账户。

4.到税务局检查是否有未缴纳的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家和地方税。

5.公司需要自行登报公示,宣布公司即将注销。

6.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7.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等账户到开户银行。

8.向质监局注销生产许可证等公司许可证。

9.向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

司盟企业服务部提醒,印章本身不能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