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或;通过邮政或其他快递企业递交。接下来,企服快车财税的小编为您介绍商标提出异议程序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商标提出异议程序

1、提出异议: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如认为被异议的商标与本异议人已注册的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还应填写异议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名称、注册号等。

2、通知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3、补正(非必经流程):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如果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

4、做出裁定: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被异议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复审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

二、谁都可以提出商标异议吗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可以提出商标异议。商标异议是《商标法》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异议申请有以下几种方式: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三、商标注册异议解决办法是什么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如果有人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大概异议后的四、五个月时间你会接收到商标局下发的《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和对方的理由申请书、理由书、证据材料。你可以在接收到答辩通知书起的一个月内进行商标异议答辩,递交相关申请材料及理由。如果逾期不进行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的权利。

商标异议是否成立,关键要看异议方和答辩方哪方理由更加具有法律依据和说服力。商标异议从申请到裁定约需要三年到四年左右的时间,在此期间您暂不能取得商标注册证书。商标异议裁定后,如果异议理由成立,那么您可以继续采取其他措施来进行复议,如果放弃复议,商标无效。如果商标异议裁定不成立,在对方不再提出异议复审的情况下,那么您的商标将进行注册公告,随即取得商标注册证书。

商标是否会被异议?商标异议是否会成立?目前都是未知数,所以不必太担心,即使有人提出异议,只要您是依法提出申请,不存在恶意抢注或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您最终还是会依法享受到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