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所需的条款包括公司机构、生产方式、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基本信息、投资方式、投资金额、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名称和住所。
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需要哪些条款?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规定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及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时间;
(六)公司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二、修改公司章程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吗
修改公司章程不需要全体股东签字。
1.公司章程修改后,应当将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2.章程修正案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股东会作出修改章程的决议需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公司章程与相关法律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
4.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之一,无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须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并且必须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三、公司章程的基本特征
1、法定性。法定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主要内容及修改程序、效力都由法律强制规定,任何公司都不得违反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之一,无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须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并且必须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2、真实性。真实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记载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与实际相符的事实。
3、自治性。自治性主要体现在:
其一,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依法自行制订的,是公司股东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
其二,公司章程是一种法律以外的行为规范,由公司自己来执行,无需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
其三,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规章,其效力仅及于公司和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4、公开性。公开性主要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章程的内容不仅要对投资人公开,还要对包括债权人在内的一般社会公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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