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了该还的钱没有还,作为债权人要向谁要钱呢?我们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公司对债务是负有限责任的,对不能清偿的债务无需偿还,那很多公司就会选择注销。
但是注销公司也要符合法定程序,合法合理地进行。
公司在注销前应当进行清算,在清算过程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清算组成员等人员追应当依法履行相应义务, 否则即使公司注销了,债权人仍然可以找这些相关人员追讨债务的,且要承担相应责任。
那么,什么情况下注销公司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责任呢?
第一种情况是公司在清算时,清算组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使得被欠钱人(债权人)没有及时向公司申报被欠款项没有得到赔偿,公司的清算组成员,是要对这部分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无论原因导致不能经营了,都要进行清算,组成清算组,清算组自成立日起,在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通过全国发行的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也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向社会发布债权人公告,公告期为45日。
清算组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这个程序,那么,债权人对公司的债务无法实现,导致受到损失,是可以要求清算组来承担的,当然,也是可以起诉清算组要求承担这些损失 。
第二种情况是清算组成立后,要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最后形成公司的清算方案,方案是要经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或者法院确认的。
如果清算方案未经确认,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公司、公司的股东或者公司的债权人,是可以起诉清算组成员,要求承担赔偿责任的。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