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2日,Kaneka公司向美国加州中央区地方法院(以下简称“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指控金达威在内的数家公司的辅酶Q10系列产品侵犯了其在美国注册的7910340号专利(以下简称“340专利”)一项或多项权利,并于2011年6月17日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了337调查申请。
Kaneka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被告企业发起337调查,并发布普遍或有限排除令及禁止令。
2011年8月3日,地方法院作出关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调查期间中止审理的命令:
各方之间在该地区法院诉讼程序暂停,等待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调查作出最终裁决。2012年11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了委员会决定,认定金达威不侵犯340号专利所称的权利要求,没有违反337条款。
2012年12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正式发布了判决书。
Kaneka没有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最终裁决进行上诉。
2013年2月7日,在上述调查案结束后,地方法院取消中止审理,再继续地方法院案的审理。
金达威向地方法院提起了要求法院就公司工艺没有侵犯340号专利做出简易判决的动议(以下简称“简易判决动议”)后,法院就此简易判决动议进行了听证会。
2013年12月6日,地方法院案主审法官判决金达威没有侵犯Kaneka的340号专利。
2014年3月27日,地方法院的法官正式发布了地方法院案件的判决书,该判决书做出Kaneka的所有指控均被永久驳回及Kaneka公司将无法在此案中从金达威获得任何补偿的判决。
Kaneka公司就地方法院的判决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案件重新回到地方法院进一步取证和审理。
2018年4月21日,金达威收到地方法院的案件判决书,再次判决金达威不侵犯340号专利所称的权利要求。
至此,地方法院的诉讼案审理结束。
北京时间2019年5月13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对Kaneka公司的上诉作出判决,维持地方法院作出的金达威不侵犯Kaneka的涉案专利的判决。
从2011年至今,该专利诉讼案历时长达八年多。
金达威表示,公司一贯重视研发和知识产权保护,也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专利涉诉案自始至终证实了公司的辅酶Q10工艺未侵犯Kaneka公司专利。
公司对辅酶Q10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已申请了相关专利,并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科技鉴定。
2018年,金达威实现营收28.73亿元,同比增长37.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6.87亿元,同比增长44.97%。
其中辅酶Q10实现营收5.22亿元,占营收比为18.18%,毛利率为40.38%,其市场份额继续增长,产量和销量均有所增长。
(来源:新京报 记者:王卡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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