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会计都有疑问,临时工、实习生、试用期员工要不要缴纳社保?支付的报酬属于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今天统一回复!
1、临时工、实习生、试用期报酬属于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
临时工、实习生、试用期的报酬属于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这关系到企业的税前扣除凭证,还可能影响个税的代扣代缴。
01临时工(兼职)重点还是在于区分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劳动关系的以工资表税前扣除,可以作为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福利费等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按照“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税。
签订劳务合同的,则需要以对方开具的劳务发票税前扣除,按照“劳务报酬”代扣代缴个税。
02实习生实习生报酬,个人所得税按“劳务报酬所得”预扣缴纳个人所得税,但需不需要开具劳务费的发票用来税前扣除一直是有争议的。
财税〔2024〕36号规定,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项目要求税务局代开发票,实务中存在执行的难度。
那企业到底能不能以工资单来税前扣除?建议咨询当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03试用期试用期的员工工资以工资表等单据税前扣除,按照“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税。
04劳动派遣劳动派遣应该区分两种情形:情形1: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
应作为劳务费支出,根据派遣单位开具的劳务费发票税前扣除。
情形2: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
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
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福利费等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05退休再任职人员退休人员再任职人员取得符合条件的收入以工资表等单据税前扣除,按照“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税。
提醒:个人提供劳务不超过500元的可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需要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2劳务报酬如何预扣预缴个税?
劳务报酬指的是个人提供如下劳务取得的所得:
劳务报酬实行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年度终了后,与工资薪金,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并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适用综合税率表。
一、劳务报酬按”次”还是按”月”预缴?
劳务报酬属于一次性收入的,按“次”预缴,如果是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则按”月”预缴。
二、劳务报酬如何预缴个税?
劳务报酬的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情况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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