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申请,即破产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受理破产案件的意识表达。根据中国的有关规定,破产程序的开始一般不以申请为准,而是以受理为准。那么,如何申请破产程序呢?企服快车财税小编将为您详细分析!

一、如何申请破产程序

破产申请程序如下:

1、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2、法院决定是否受理;

3、法院决定受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4、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5、终止破产程序,申请注销登记。

二、如何拒绝债权人破产申请

新破产法第10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此条未规定对债务人异议的审查方式,以及人民法院是否应给予债务人书面的答复,债务人不服法院决定的救济途径。

三、企业破产后法人代表需要偿还债务吗

企业破产后法人代表一般不需要偿还债务。法定代表人应当注意不为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否则,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可能因此而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