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有公司清算的有关规定。一般来说,公司清算的相关要求应在公司清算过程中进行。在什么情况下,公司需要清算?接下来,企服快车财税小编将为您带来公司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清算的详细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2、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4、股东被司法解散的,应当自解散原因发生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解散的,应当自解散原因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清算组

清算组,又称“破产清算人”。破产宣告后,由人民法院指定成立并接管破产企业,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在外国破产程序中,与清算组相对应的机关是破产管理人。

三、公司清算要补齐注册资金吗

不需要。注册资金是公司股东承担责任的依据,在有限责任股份公司里,股东是依据股东的出资额进行担责的。在公司倒闭后,公司的注册资金是要用来偿还债务的。

股东缴纳认缴股份资金应该在公司注册之初或者是股份制改革之初,不可能到了倒闭时才来缴纳认股资金,除非当初认股时没有实际缴纳或者没有足额缴纳。而这是国家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等于是注册资金是虚假的。已经到了倒闭的时候了,应该进行资产结算,没有出资的人没有必要再去补交那部分资金,只需在清算时将应该获得的利益中扣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