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清算是一种常见的行为,是指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终止营业后,对企业财产、债务、债务进行全面检查的行为。
那么,企业经营状况的清算是什么意思呢?让我们来看看企服快车财税小编的介绍!
一、企业经营状况清算是什么意思?
经营状态清算是指因破产、吊销等原因解散、终止经营后,对企业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检查,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的经济活动。
经营状态一般分为存续、工作、吊销、注销、搬迁、搬迁、关闭、清算八种。
企业经营状况:企业经营状况是指企业产品在商品市场销售和服务的发展状况。
二、已经进入清算程序能否起诉
公司因经营不善决定终止营业,在注销登记前开启了清算程序,债权人在此阶段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可行使的职权包括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即虽然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且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清算活动,但仍可由清算组代为应诉。
所以,在公司进入清算阶段,债权人仍可以向清算组提起诉讼追索欠款。
当然,债权人也可以在此阶段通过向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三、清算组成员的职责都有哪些
《破产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清算组成员在执行管理、清理、估价、变卖公司财产过程中难免不会有人徇私舞弊,从中得利,要求清算组成员不得收受贿赂、不得有其他非法收入,如在清算期间,清算组成员实施了非法行为,知情者应当举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
清算组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报告工作,接受人民法院监督。清算组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纠正,并可以解除不称职的清算组成员职务,另行指定新的成员。
对情节严重的,应移交相关机关处理。
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
清算组成员在执行清算工作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债权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清算组做出的违法决定、违法清算行为,公司的股东会可以不予认可,债权人也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或者裁定其清算行为或者清算决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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