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当公司经营不善,最终被迫进入注销破产程序时,需要成立清算组成员进入清算工作。那么你知道公司注销清算组成员的要求吗?企服快车财税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看看。我相信这会对你有帮助。
一、公司注销清算组成员的要求
注销前,公司对清算组成员的具体要求根据公司的具体形式有不同的要求: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二)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解散。
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解散的,应当自解散原因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组成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公司注销需要多长时间?
公司注销所需的时间一般为2-3个月。工商和税务流程可以同时进行。首先,工商行政管理局需要先备案注销,然后上报。45天后,可以提交正式的注销材料。审批需要一周的时间。如果没有国家税,地方税可以直接注销,需要15-20天。
注销公司流程:注销国税-清算组备案-报纸(45天)-银行注销-工商注销-印章注销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建立和组成清算组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解散的,应当自解散原因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第一百八十五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布。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三、公司注销所需材料有哪些?
公司注销所需材料有: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
2.审计组备案申请书;
3.股东大会出具的法院破产裁定或破产裁定;
4.股东大会资产报告;
5.注销报纸样品;
6.法律规定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