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有部分运营员工使用自有车辆来管理辖区内油站的营运、支持等业务。公司以每公里一定金额补贴给予结算,对于这部分补贴,公司目前处理的办法是全部汇总到公司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私车公用常用的有两种方式,第一,同员工签订租赁合同,汽油费、过桥费等由公司承担,员工按月给公司开具租赁费发票,第二,采用我公司目前的方式,直接以补贴形式发放,并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缴税。这两种方式,哪种方式更节税?私车公用如何纳税?
答:如果采用租赁的方式,员工将车辆出租给公司,员工应到国税机关代开租赁发票。就出租车辆来说,员工涉及增值税及附加(增值税征收率3%,未达起征点的免征)、印花税、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20%)。如果通过发放补贴的形式,则只涉及到个人所得税。但是由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率由3%~45%,而财产租赁所得税率为20%,哪种方式更合算应根据员工个体情况进行确定。下面我们举例说明:
【例1】某职工工资为40,00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如不采用车辆租赁方式,每个月给予交通补贴20,000元。则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0+20,000-3,500)×35%-5,505=14,270元。
采用租赁方式,个人应缴纳增值税及附加为零(月销售额低于3万元),印花税分摊到每月为20元。则其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
(40,000-3,500)×30%-2,755=8,195元;租车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20,000×(1-20%)×20%=3,200元,共计缴纳个税及印花税11,415元。与发放补贴方式相比,采用租赁方式每个月可少缴纳税款2,855元。对于该员工而言,采用租赁方式更合算。
【例2】某职工工资为3,000元,如不采用车辆租赁方式,每个月给予交通补贴5,000元。则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5,000-3,500)×10%-105=345元。
采用租赁方式,个人应缴纳增值税及附加为零(月销售额低于3万元),印花税分摊到每月为5元。则其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0元;租车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5,000×(1-20%)×20%=800元,共计缴纳个税及印花税805元。与直接发放补贴相比,采用租赁方式每个月将多缴纳税款460元。对于该员工而言,并入工资更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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