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如何计算侵犯著作权的赔偿?侵犯著作权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最近我发现我的作品,被他人用于商业经营目的,他们获得了相当的利润,我准备对其侵权行为进行起诉,但在起诉的赔偿损失问题搞不清楚。因为我并未用我的作品进行经营,也就是说我自己到起诉时为止,还没有自己个人经济上的损失的数额。但他们赢利是存在的,虽然无法可靠的计算出来,但可以估计。我想请教能否认为,他们的赢利额就应该是我的损失数额?否则如果按我的实际损失额来计算,我不是没有什么可索赔的了吗?
解答:您所提问题表述并不太清楚,仅就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以及审判经验,提出以下几点供你参考:
1. 关于著作权赔偿的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涉及到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以及最高法院关于适用著作权法的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和第二十六条等的规定。你可以从本网站查到这些规定。一般来说,侵权人因侵权行为的获利,可以作为权利人的损失范围,以供赔偿时考虑。
2. 被控侵权人的获利,应当是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侵权”行为的获利,不是被控侵权人涉及该使用的一切获利。如将他人美术作品使用在商标上、外包装装潢上等,该商品销售的获利,就不都是该美术作品的获利,它还有该产品的材料、技术、人工等各方面的成本情况,使用美术作品仅应支付使用费,该使用费才是权利人的损失,等等情况。你在考虑“他们的营利”时,就要考虑到上面提到的情况。否则,赔偿额计算,就有问题了。
3. 被告的获利的计算,以及制止侵权行为费用的计算,在诉讼中,多依靠证据认定。因此,收集、提交证据证明对方的获利,就十分重要了。这常常是获得法院支持,最重要的因素。
4. 原告损失被告获利,都不能计算的情况下,就是法定赔偿了,50万元以下。规定的使用条件请查阅法律和司法解释。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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