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商标法规定,如果注册商标在连续三年内未被合理使用,那么这个商标就有可能被撤销。这是维护市场秩序、防止商标滥用的重要机制。其中,合理使用指的是商标在商品或服务上的实际使用,包括在产品包装、广告宣传、店铺标识等方面的应用这意味着,即使你的商标只在小范围内使用,也算是合理使用。
商标撤三主要是为了防止所谓的“商标囤积”。有些企业或个人可能会注册大量商标,但并不真正使用它们,而是为了阻止他人使用或者进行高价转让。因此,才会有商标撤三的出现。
商标撤三需要提交的资料
1、《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
2、被申请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初步调查证据,如网络搜索结果、市场调查报告等;
3、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标撤三的具体要求
1、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式,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其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面填写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3、申请撤销共有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处应当填写该共有商标的代表人名称。
4、申请撤销部分商品/服务项目,应在“撤销商品/服务项目”处填写申请撤销的部分商品/服务项目,且应与核定使用的同一种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相同(可再加附页),每个商品或服务项目需要用分号隔开;申请撤销全部商品/服务项目,此处应填写“全部”字样。
5、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人应在撤销理由中说明被申请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有关情况,并附送被申请商标三年不使用的初步调查证据,如网络搜索结果、市场调查报告等。
6、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应查询该撤销商标的注册情况,以该商标的现注册人情况填写《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
7、申请撤销注册商标,应当自该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满3年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
上述是关于商标撤三的具体要求以及申请所需材料。关于商标撤三,只要你定期使用商标,并且保留相关的使用证据,就可以有效地防止商标被撤销。此外,如果你暂时没有使用计划,也可以考虑将商标授权给他人使用,这同样可以算作商标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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