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专利快速预审申请资料的通知》,明确要求专利快速预审申请《承诺书》首页专利申请名称处,末页落款处须同时加盖申请人公章,若材料不规范的将直接驳回,不予通过。
关于进一步规范专利快速预审申请资料的通知
各备案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近期,我中心陆续收到备案企事业单位反映,个别代理机构人员与发明人申请人在提交快速预审申请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重复使用个案盖章的专利快速预审申请《承诺书》进行多案提交,严重损害了备案企事业单位的权益,扰乱了我中心正常专利审查工作秩序。
为进一步加强我中心专利快速审查规范管理,自即日起,专利快速预审申请《承诺书》首页专利申请名称处、末页落款处均须同时加盖申请人公章,若材料不规范的将直接驳回,不予通过。
下一步,我中心继续秉持公正严谨审查,做好快速预审服务,同时将结合实际组织审查员进行专项检查,如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备案主体(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或代理机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提交虚假材料,我中心将依据《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主体管理办法》及《专利快速预审申请行为违规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1年11月18日
来源: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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