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制度是各国通行的保护无形资产、激励创新、鼓励创新的法律制度。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17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愿意与世界各国同行加强知识产权合作,共享发展经验,同时反对不切实际的指责和滥用知识产权实行贸易保护主义。
甘绍宁表示,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建立了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体现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优势互补,得到了世界各国的认可。
从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已具备相应的制度基础、数量基础、人才基础和文化基础。甘绍宁同时指出,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还不够严格,知识产权运用的平台和手段还不够完备,知识产权“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问题仍存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深化改革还有待推进。
甘绍宁认为,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吸引外资、对外开放、创新驱动发展的需要,也是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
201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了《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的工作格局,加强专利代理行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初步形成了全国知识产权运营体系。
“中央财政还安排14亿元资金,引导地方开展重点产业专利运营的服务试点,积极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目前这类企业已有1700多家。”甘绍宁说。
(记者:胡喆、王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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