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版权制度最为完善的国家,成立于1897年的版权局受理登记版权的作品,20世纪90年代以来每年达到80万种。美国也是最早将因特网技术应用于版权贸易的国家,在线版权贸易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此外,德国、日本、韩国、新加坡、丹麦、西班牙等国,版权贸易也非常活跃。版权贸易已成为世界出版市场经营活动中的核心内容,它也必将成为21世纪初各国出版业发展的重点方向。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版权贸易市场尚处于初级阶段,交易产品数量少,市场化程度低,并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版权产业。目前,我国的国际版权贸易仍然存在着巨大的贸易逆差,近些年版权国际贸易的进口额与出口额的比值基本稳定在10:1左右,说明我国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还有巨大的提升潜力。

在版权的生产、交易、分配和消费四个环节中,信息交流不畅,没有一个统一的版权交易平台,缺乏一个有公信力的交易支撑体系,也没有形成有效的行业规范。版权贸易整体存在行业信息技术落后,版权交易信息渠道不畅,缺乏版权登记、贸易、展示、交流沟通服务平台,基本还处于人对人、物对物的原始状态,交易成本高,效率低下、严重制约着版权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