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 第二十七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1.产品样品或图片;
2.提供图片的须按以下要求绘制
3.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单位盖章;申请人为个人的需要个人签字;
4.每个申请须提供清楚的申请人名称、详细地址、电话、邮编、设计人名称等材料。
5.附图(机械领域的发明一定要求有附图):能清楚看到产品的结构,分清各零部件的连接关系,可分分解图、解剖图等;
6.具体实施例(完成本发明的具体的实施方式,包括实验过程的实验数据);
7.本发明能够达到的最佳效果;
8.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单位盖章:申请人为个人的需要个人签字;
9.每个申请须提供清楚的申请人名称、详细地址、电话、邮编、发明人名称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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