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摄微电影/网剧需要什么资质?是本文主要内容。通过下文您将了解从事综艺、专题片、综艺节目、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网络剧等节目的制作都是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具体是如何办理?看看下文的介绍。
一、什么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许可证,又被成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是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实行许可制度而办理的一项许可证。
资质全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审批机构:省级广播电影电视局/文化广播影视局
有效期限:2年(提前3个月提交续期)
业务应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常见题材包括电视剧、广播剧、专题片、综艺片、专题专栏、动画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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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5名相关专业学历、中级职称,专业包括编导/摄/灯/剪/服/化等)。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4、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5、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6、办公场地证明。
7、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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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人的权利与义务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
2.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有权取得本行政许可;
3.申请人对该事项办理依据或审批条件等的知情权、咨询、办理进程查询、投诉等权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积极配合审批过程中的审查工作;
2.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可信。
综上所述,本篇内容介绍了拍摄微电影/网剧需要什么资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用途介绍)的文章。如果您还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的其他问题或想办理,请联系企服快车在线客服。也可以拨打我们的电话15827290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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