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退税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5号)“药”将生产和销售“药”、“化纤”、“铁路、船舶、航空航天等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及设备”、“仪器仪表”纳入先进制造业退税的适用范围。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政策类别一般行业四类先进制造业九类先进制造业文件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5号)有效期自2019年4月起2019年6月起2024年4月起2019年3月31日期末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解税完税凭证中注明的增值税占同期全部抵扣进项税额的比例。

退税公式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增加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增加留抵税额限制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零,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零。

所有行业按照《国民经济产业分类》生产销售非金属矿产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计算机、通信等电子设备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50%以上。

生产、销售“非金属矿产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计算机、通信等电子设备”、“医药”、“化纤”、“铁路、船舶、航空航天等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及设备”、“仪器仪表”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50%以上,按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足12个月但满3个月的,其他条件限制按实际经营期销售额计算确定。

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

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以上;

4.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退)政策。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税退税办法的,可以在同一申报期内申报免税退税,申请退税。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税退税办法的,可以在同一申报期内申报免税退税。

申请退税的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适用退税办法的,应当按时申报退税。

当期可申报免税的出口销售额为零的,应当申报免税零。

纳税人既申报免税退税又申请留税退税的,税务机关应当先申请免税退税。

办理免税退税后,纳税人仍符合退税条件的,再办理退税。

退税后注意事项纳税人应当在收到税务机关批准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当期,以税务机关批准的允许退还的增量税额冲减期末税额,并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件(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二十二栏“上期税额退税”。

纳税人以虚假增加项目、虚假申报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退税的,税务机关应当追回其骗取的退税,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