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营业执照变更后可以变更店铺名称,无需注销重新申请。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后,可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店铺名称。

申请个体工商户更名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全部复印件;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的,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新的经营者应当在注销登记后重新申请登记。家庭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之间变更经营者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一千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参考: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条例

参考: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