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三”是指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撤销的情况,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向商标局递交撤销申请。那么被转让的商标撤三从何时起算,撤三申请中的商标可以转让吗?
被转让的商标撤三从何时起算?
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是指一件注册商标在其有效期内没有使用,且该行为不间断地持续三年以上。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时间计算,应当自申请人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
如果被申请“撤三”的为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核准注册应满三年,其时间应自该商标延伸到中国驳回期限届满日起算。
经异议、异议不予注册决定复审及后续行政诉讼程序的被“撤三”商标,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时间应自最终作出决定或判决的日期起算。经驳回复审而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自驳回复审裁定日起算。部分驳回商标中予以核准的商品或服务的,应自该商品或服务延伸到中国驳回期限届满日起算。
撤三申请中的商标可以转让吗?
正在遭到商标撤三的商标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是正处在撤三中的商标是有很大的问题的,遭到撤三申请的商标其实并不是一种好的商标,但是有些人会将这一类商标做成正在特价中或是打折的商标,所以在购买商标之前,这一类商标的基本情况是一定要提前问清楚的,不然买到了这一类商标的话,对企业来说会造成不小的时间成本的损失。
以上就是被转让的商标撤三从何时起算,撤三申请中的商标转让的相关信息。企服快车商标转让网提醒大家,在注册商标有偿转让时,商标受让人如果不主动查实上述情况,商标受让者只能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不利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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