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服快车解答:近年来国内每年转让商标达数十万余件,商标在作为工业产权被独立出来前,类似于无体物和抽象权利,现在经济学范畴中仍被划归到无形资产中,既然是一种财产权利--民事法律关系的标的物,当然可以交易,惟其交易的特点又有别于一般的货物买卖,那就是它可以“炒作”即宣传。一是交易的价格需要商标所附着的商品或服务的市场因素的评估;二是宣传的本身--也可以说“炒作”就在增值商标的价值。因为价格评估的因素之一就是商标和商品的相当公众知晓程度,也就是广告覆盖面的客观量化。此二者很难分别开来。
作为民事流转的过程,商标炒作不可避免地介入了广告业的当然效益。也成为权利人以资本竞争为公平标志的正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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