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全方位综合性司法保护。作为新成立的部门,过去一年,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的工作有哪些亮点?3月4日,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刘太宗在接受记者专访时给出了答案。
如何激发创新活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为答好这个问题,检察机关创新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打破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壁垒,形成检察监督工作合力,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
不断探索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新机制、提升专业化水平夯实工作基础、加强部门间和跨区域协作配合……据刘太宗介绍,各地检察机关在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基础上,通过加强释法说理、开展案件听证、制发检察建议、落实企业合规等延伸工作,推动诉源治理,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0个省份成立了知识产权检察部门,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刘太宗介绍说,“总体来看,这项工作进展顺利,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作用得到加强,改革成效正逐步显现。”
早在2019年11月,最高检就在总结各地检察机关前期探索经验基础上,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6个省市开展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试点工作,以充分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合法权益,提高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案质效。
2020年7月1日,最高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试点工作的几点意见》,解答疑难问题,扩大权利义务告知案件范围和对象范围。
2021年2月8日,最高检下发《关于开展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全国知识产权刑事检察工作中推广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并制定告知书模板,进一步规范告知标准和告知程序。
“目前,该项工作已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开,常态化运行。”刘太宗说。
加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办案依旧是重中之重。2022年1月召开的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指出,要树立精准监督理念,集中精力办理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案件。
谈起办案工作,刘太宗告诉记者:“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我们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积极构建民事诉讼多元化监督格局,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对确有错误的裁判结果、审判违法行为以及违法执行活动有效监督;加大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监督力度,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检察走深走实。”
专访中,刘太宗透露,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7800余人,同比上升9.2%;起诉1.4万余人,同比上升15.4%;受理涉知识产权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同比增加3倍。
数据的背后,是检察机关一直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通过办理案件履职尽责,切实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维护创新创业的良好秩序,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依法打击侵犯商标权犯罪、严厉惩治侵犯著作权犯罪、加强商业秘密司法保护、突出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通过整合知识产权检察职能,检察机关不遗余力地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加强知识产权全方位检察保护。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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