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做好保障。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健全污水、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体系。

到2030年,基本建立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

在具体目标设置中,《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6万立方米/日以上,新建和改建污水收集管网200公里以上,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能力不少于2万立方米/日,其中市区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万立方米/日,新建和改建污水收集管网15公里。

市区污泥无害化处置率保持100%,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率不低于25%,县以上城市建设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不少于1座,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75%,乡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低于65%(重点乡镇需达到75%);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实现85%目标,全市生活垃圾实现分类处置、日产日清,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7200吨/日,原生活垃圾实现“全量焚烧、零填埋”;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明显提升,利用规模不断扩大,危废医废处置能力与需求总体匹配,规模适度超前配置。

《实施方案》提出,南通市将围绕补短板、强弱项,优布局、提品质,健全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强化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

同时,还将推动智能绿色协同升级。

实施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数字化融合;采用先进节能低碳环保技术设备和工艺,提升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底色;积极拓展共建共享模式,协同共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在提升建设运营市场化水平方面,南通市将构建规范开放市场环境,更好发挥政府与市场两个投资主体效能,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积极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模式。

创新环境综合治理服务,推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融入区域产业发展、城镇建设中。

此外,南通市还将完善支撑体系,健全政策体系,合理安排环境基础设施用地指标,积极推行差别化排污收费,全面落实船舶水污染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

加强科技支撑建设,推动先进适用的科研成果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和应用。

完善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强化重点技术与装备创新转化和应用示范,着力提高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技术与装备水平。

加大财税支持,落实环境治理、环境服务、环保技术与装备有关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做好统计监测,加强统计管理和数据整合,进一步完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统计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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