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商标专用权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即使用的商标标识应当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一致,只能上下缩放,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不得自行改变。
因为汉字和字母有不同的字体,同一个单词的不同字体的外观有时变化很大,比如简体和,英文字母大小写等等,所以你需要使用你想注册的任何字体。
有时注册人出于美观或其他原因更改商标字体,例如将粗体改为普通字体。
这种微妙的变化在实践中仍然是允许的。
商标中的图形也是如此。
如在注册商标上加上方框、圆圈或线等小的改动是允许的。
但是,如果文字或图形发生重大变化,形成不同的外观形象,则可能构成自行变更的注册商标,甚至构成假冒注册商标。
更严重的是,如果改变的外观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似,也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同时,如果使用的商标与核准的注册商标不同,也可能对商标的保护产生不利影响,因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是以核准的注册商标为基础的,而不是以实际使用的商标为基础的。
二、核准的商品和服务必须使用注册商标。
申请商标转让,必须按照《同类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规定,按照不同类别提出。
经批准后,以批准使用的货物或服务为准。
注册商标需要用于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另行申请注册。
实际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超出批准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范围,或者跨类别使用的,不得添加注册标志,否则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
与他人在同类商品或者服务中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还应当承担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
三、注册标志的正确使用:“注册商标”、“注”、“R”只能在商标局正式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案上使用。
企业申请商标注册后,只看到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不能使用上述商标的,自商标局正式核准注册并公布注册商标公告之日起使用。
根据《商标法》,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注“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志”,这表明商标注册标志是注册人的权利,商标专用权人有权根据实际使用需要标注或者不标注。
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注册人在注册商标上做标记是有益的,通过标记,注册人可以告诉消费者和其他生产者,商标的所有权属于注册人,并警告有意侵犯商标的人。
对已提出申请但未经核准注册或者因某种原因难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在未注册商标上标注“商标”也是一种很好的保护方法。
它可以告诉公众,标识中所包含的文字和图形是作为商标使用的,而不是作为商品的通用名称或图形或其他广告文字和修饰语使用,从而避免由于公众的广泛使用而使某一商品出现通用名称,从而丧失商标的显著特征,导致注册失败。
同时,它还可以传递这样一个信息:作为商标的创造者,用户对商标拥有优先权,不希望商标进入公共领域。
四、商标注册人在一件商品上使用多个注册商标。
注册人可以在批准的商品上同时使用一个以上的注册商标,但应当对注册商标逐一进行标注。
多个注册商标可以组合使用,也可以并行使用,即善意合法使用。
变更原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仍然违法的,或者组合后侵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五、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应当注意保护使用证据。
根据《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
然而,在实践中,一些注册人往往由于不注意原始数据的保存而未能提交有效的使用证据,从而导致商标权的丧失。
此外,在对外登记过程中,一些国家的登记机关还要求提交使用证据,或者在双方发生争议时,根据使用证据确认权利。
因此,登记人,特别是经营管理不规范的中小企业,更应重视使用证据的保全。
一般情况下,下列表格被视为有效的使用证据:
1)大型商标广告资料,如报纸、杂志、电视、广播广告等能够确认时间的;与广告公司、广播电视台等媒体签订的标明商标的广告合同或发票;能够确认时间的商店、灯箱、户外广告照片;与商标印刷企业签订的商标标识合同或其出具的发票等。
2)许可他人使用商标的,可以提交商标许可合同。
商务标准局备案的《使用许可合同》的证据效力远远优于未备案的《使用许可合同》。
3)使用服务标志的证据。
服务商标在下列情况下的使用,视为服务商标的使用:服务场所、服务标志牌、服务工具;带有服务商标的名片、明信片、礼品等服务用品;带有服务商标的帐簿、发票、合同等商业交易文件;广告等促销品;和其他提供服务的物品。
在上述情况下,可以使用能够确认商标和使用时间的照片和实物作为证据。
4)为外国注册提供的证明商标已在申请国使用的证据。
在这个过程中,通常是提交订单、合同、发票、信用证、提单、仓单等,可以确认时间、商标、目的地和产品。
商标转让是许多制造商、制造商、企业、商店和其他企业不可或缺的无形资产,也是保护其知识产权的重要证据。
现在商标侵权和商标注册频繁。
因此,迫切需要注册拥有该商标。
但是,目前还不知道商标注册的时间段或提前安排好自己的工作。
获得许可证需要多长时间商标注册?
第一阶段:在正式审查申请之后,人们想到一个好名字,由代理机构搜索,并决定一个合适的高成功率的名字,申请人们支付费用,通常在3天内(高质量代理的时间)提交给商标局申请,并在第二天提交给商标局自动分配商标注册。
从申请(该机构向商标局提交之日)起大约两个月内,将发布《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第二阶段:实质性审查自申请(代理机构向商标局提交之日)起9-12个月(大多数情况下),实质性审查程序已通过审查并通过初步审查,公告期为进入;如果未能通过,将发出拒绝通知。
第三阶段:公告期初步审定的商标将在实质审查结束后3个月左右于《商标公告》公布。
如果在此期间内没有异议,《商标注册申请初步审定公告》将于《商标公告》公布,而注册日期将为初步审查通过之日起3个月。
第四阶段:印刷和邮寄由于注册日期加上45天通常是商标局的印刷和邮寄时间,商标证书将在商标代理机构手中,该机构将通知申请人。
如果整个过程进行得非常顺利,大约需要14个月。
如果你能拿到商标证书,你已经带领了全国90%的人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申请每个阶段都非常顺利!
商标韵味无穷,很多人对商标的认识非常片面,其实它的含义可是非常重大的!
误区一:商号与商标不分。
前者是法人资格的全称,后者则是国家商标局发给的《商标转让证》,是全国范围内评审通过的使用权利,区别于相同商品标志的法律文件。
误区二:品牌保护不足。
商标注册细分了45个类别,企业在注册商标选类时,都习惯“现在经营什么就单一注册什么”。
结果到后来发现,自己注册的商品商标,却有人生产出了和自己相同商标的其他商品,影响了品牌形象。
误区三:不保留商标使用信息。
企业商标使用证据是否完整、管理质量如何,关系到商标能否切实有效地得到保护。
误区四:贴牌何须商标。
自己的商标早被同行或者是合作伙伴注册,还不知情,甚至毫不在乎。
经营了10年、20年,产品是替别人做的。
商标韵味无穷,我们一对一服务,让你省时又省心!
由于商标代理机构拥有更专业的商标知识以及丰富的商标代理经验,企业及个人在进行商标转让申请时,为降低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通常会选择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相关商标注册申请事宜。
在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事宜的情况下,商标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专业的检索渠道,对申请人将要进行注册申请的商标进行更全面的商标检索,再结合其丰富的商标代理经验,对申请人的商标做出专业的分析并给出修改建议,以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同时,商标注册申请人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时,无需直接与国家商标局发生联系,而只需将商标注册申请所需要的相关材料交至商标代理机构,由商标代理机构向国家商标局递交商标注册申请。
对商标注册申请人而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事宜,能够给自己节省很多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高效便捷。
同时,还能减少商标注册申请后续的麻烦,减少申请过程中因不当或事物造成的损失。
最重要的是能够有效降低商标注册的风险,极大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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