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商标变更和商标转让的区别有哪些?
商标注册,商标变更和商标转让的区别有哪些?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已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指定商品。
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所有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权转让给另企服快车的行为。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
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从两者的定义中可以看出,商标变更申请中变更的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只是商标在形式上发生了变化,商标的所有权归属关系并没有受到影响。而商标转让则是商标的主体发生了改变,转让后的商标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册人,商标的专用权也相应发生了转移。因此,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商标的主体是否发生了变化,商标主体的性质是否发生了转移。
双方协商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就是由于商品主体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应当办理商标转让手续。根据《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商标变更合作流程
1.专属顾问咨询,签订《代理委托书》;
2.指导客户准备,完善相关证明材料;
3.上报提交申请材料,客户确认并递交至国家商标局;
4.及时跟进申请的受理、审查进度,主动想客户反馈实时进度;
5.获得经商标局核准后,商标局核发变更证明,并予以公告。
商标转让合作流程
1.专属顾问咨询,案件评估分析,确定最佳保护方案;
2.签订商标转让合同;
3.指导客户准备,完善相关资料文件;
4.上报提交申请材料,客户确认并递交至国家商标局;
5.案件根据,跟进受理、审查过程,并主动向客户反馈进度;
6. 获得核准证明。商标局核发商标转让核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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