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产品除了内销外,部份出口。2009年1月有关业务如下(该企业1月份无上期留抵税额,该公司出口产品的退税率为13%):
(1) 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000元,税款170000元,款项已支付,货物已入库。该发票已认证通过。
(2) 内销一批产品,不含税销售额为500000元。款项已收到。
(3) 报关出口一批产品,离岸价为50000美元(外汇牌价为1:
6.8)。[会计核算]
(1) 购进原材料
借:原材料 1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0
(2) 内销货物
借:银行存款 58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 5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00
(3) 出口货物
借:应收外汇账款 50000*6.8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 340000
(4) 计算出口产品:不得抵减的进项税额
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出口货物销售额*(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340000*(17%—13%)=136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136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3600
(5) 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目额)—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85000—(170000—13600)= —71400
(6) 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即:
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340000*13%—0=44200(7) 计算应退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为负数,即为当期期未留抵税额,且其金额71400 当期免抵退税额44200,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44200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0
借:应收出口退税 442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44200
(8) 收到出口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44200
贷:应收出口退税 44200
(9) 结转下期留抵税额为:71400—44200=2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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