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主人公,患有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必须服用专利抗癌药格列卫,维持生命。
当时,一个月的格列卫,国内售价超过2 万。
但是,停止用药则意味着死亡。
当时,一种印度仿制药,药效相当,一个月剂量的售价为4000 元( 后来降至200元) 。
电影热映后,印度仿制药一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加快仿制药上市的速度,各国都在设计原研药、仿制药企和百姓利益的平衡政策。
据统计,美国1984年有150余项专利到期药品无人仿制。
这使得药品可及性受到了较大影响。
在此背景下,美国推出了《药品价格竞争和专利期恢复法案》(简称《Hatch-Waxman》法案)。
该法案在药品审查部门和专利机关间建立了链接制度,通过延长专利保护期限、允许仿制药企提前着手准备而不被视为专利侵权,有效解决了各方之间的利益争端,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由此产生。
我国也一直在药品专利链接上,2018年《药品管理法修正案(草案送审稿)》中,拟增设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审评审批时应当建立与药品专利保护的衔接机制,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经济贸易协议》 明确要求中方提供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以及国知局推进在2020年制定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的法律法规,并在《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中引入与药品专利链接有关条款,至此,中国专利链接制度进入落实阶段。
药品专利链接( patent linkage) 制度本质上是原研药企业与仿制药企业之间的市场博弈。
根据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仿制药上市申请审批需要与原研药的专利保护期相链接,具体包括专利声明制度、桔皮书制度、数据独占制度、遏制期制度、首仿药市场独占期制度等。
专利链接制度将仿制药审批与原研药专利权状态相联系,使得仿制药的注册审批必须考虑原研药的专利情况。
仿制药公司为了尽快推出自己的仿制药,加快仿制药上市进度,会根据专利链接的相关规定,选择合适的策略。
如:根据Bolar例外,提前准备相关申请资料。
专利挑战,排除仿制药上市的壁垒、“缩减药品标签”策略等。
其中“缩减药品标签”策略是仿制药公司基于商业因素常用的一种策略之一。
“缩减药品标签”是指仿制药生产商对原研药部分经批准的适应症提出仿制药上市申请的行为。
对于小分子药物,仿制药生产商通过“缩减药品标签”策略可以绕过原研药生产商为避免“专利悬崖”而陆续申请的“新用途”专利。
在美国根据《Hatch-Waxman法案》,提交简略新药申请(简称ANDA)的申请人可以根据第viii 条声明提交声明,仅对橙皮书中列出的原研药用途专利未涵盖的适应症提出仿制药上市申请。
如果从标签上删除与专利适应症相关的信息而不影响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则允许根据第viii条缩减适应症。
由此产生的“缩减药品标签”将仅包括与非专利适应症相对应的部分原研药标签。
随着受专利保护的适应症被排除,涉及“缩减药品标签”的仿制药专利侵权诉讼大多以失败告终。
但是,仿制药生产商通过“缩减药品标签”策略可以绕过原研药“新用途”专利,并非一定可以避免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失败。
随着中国专利链接制度不断推进,中国仿制企业未来使用“缩减药品标签”对原研药部分经批准的适应症提出仿制药上市申请绕过原研药生产商为避免“专利悬崖”而陆续申请的“新用途”专利也将会增多,但是在使用此策略时一定要时刻关注原研药的研发动态,适时对药品标签进行修改不至于落入原研药申请的新的用途专利保护范围而引起专利诉讼,甚至会因被判侵权导致巨大损失。
Bolar例外制度是为了缓和公共健康危机,平衡专利权利人与公众利益而生。
Bolar例外制度,又称为法定试验使用例外制度、强制审查例外制度,是指在药品专利期届满前,其他医药企业为提供药品行政审批所需的信息,而使用相关专利的行为不侵权。
我国于2008年12月27日通过专利法第三次修正案,其中将为提供医药注册申请所需信息而是他人专利的行为列为不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为我国仿制药企业申请行政审批、抢占市场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利于加速仿制药上市。
“缩减药品标签”策略,实践过程中,涉及“缩减药品标签”的仿制药专利侵权诉讼大多以失败告终。
因此,“缩减药品标签”是绕过原研药生产商为避免“专利悬崖”而陆续申请的“新用途”专利的最佳策略之一。
专利挑战一词来源于美国的专利链接制度,Hatch-Waxman 法案规定:
首个在ANDA 中提出第4项声明且专利挑战成功的仿制药企业将享有180 天的市场独占期。其中提到的专利挑战实际上包括了两方面含义,即专利无效挑战和不侵权抗辩。
专利无效挑战是指通过挑战他人专利的有效性、稳定性或保护范围,来消除专利侵权障碍或获得其他商业利益。
一旦原研产品的专利被成功无效,将推动仿制品种的提前上市,而不必等到专利到期后才能上市销售。
同时,如果是首个专利无效挑战成功的仿制药企业,还能获得相应仿制品种180 天的市场独占奖励,通过市场独占期阻止其他仿制药在一定时间内参与竞争,从而使首仿药能够迅速树立品牌形象,打开市场。
专利无效挑战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也是各大仿制药企业竞相采取的专利策略。
目前,国内的专利无效案主要还是由国内请求人向国外的原研企业发出的专利无效挑战,占比50%以上。
现有专利无效案例显示各主题专利的无效成功率均超过了50%。
在所有主题类型中,晶型专利被提无效的案件量虽然并不高,但晶型专利的无效成功率最高,接近80%。
选择合适的策略进行专利挑战,不失为一种推进仿制药尽快上市的策略。
仿制药企业可以通过多种策略的选择推进自己的仿制药在专利链接制度下合法、合规的尽快上市。
我国仿制药企业一般都不具备上述涉及的策略的完整技能,因为,完整的使用相关策略,需要多方面的技术支持。
仿制药企业选择专业的专利团队制定合适的策略显得的尤文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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