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技术因其在数据存储、数据传输等方面的卓越性能而备受互联网相关企业的青睐,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进步,其在多种场景下的实际应用也越来越多,相应的,区块链相关的专利申请数量也出现快速增长势头,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的申请量为2016年的260%多,作为新的技术形式,如何撰写区块链发明专利申请才能增加授权几率,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到自己的创新成果?以下为大家介绍撰写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我们申请专利的最终目的是获得专利权,并希望通过专利权来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以最终目标为起点,首先要明确专利权的保护内容是什么,然后再分析如何实现保护。
一、如何提高专利保护效果
1、可能的侵权范围
《专利法》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人民法院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审查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包含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或者等同的技术特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比,缺少权利要求记载的一个以上的技术特征,或者有一个以上技术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通过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专利文件中,如果一项产品被认定为侵权,其必须涵盖了权利要求项中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因此,要想获得较大的保护范围,权利要求项中的内容应该越少越好,也就是不要加入不必要的内容。
我们知道涉及区块链的创新,通常关联多个执行方,是一个需要各方配合才能完成的体系化方案。例如,数据发布节点、区块链网络、授权节点等,如果揉在一项权利要求里,会发现当专利权人想要控告某个执行方侵权时,该方并没有覆盖该项权利要求的全部内容(至少不涵盖其他执行方),这就导致虽然这企服快车使用了本专利的创新构思,但是并不侵权。因此,在一项权利要求里,最好围绕一个执行主体来撰写保护范围。
2、可能的侵权对象
《专利法》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这里要注意的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也就是说,不以该目的的实施,不侵权。因此,在撰写权利要求时,还应该考虑可能的侵权对象是谁,专利权的内容应尽量对他们起到限制作用,而不要把不必要的对象(例如终端消费者使用的设备)纳入其中。
二、如何提高专利授权概率
《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在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中,新颖性、创造性是伸出重点。上面我们提到,为了扩大保护范围,在权利要求中撰写的内容越少越好,但是这同样存在一个问题,即内容越少,越有可能被现有技术公开,所以,如何寻找平衡点,是在权利要求撰写中需要重点考量的问题,既要争取保护范围,又要满足创新性要求。
在存在多个创新点的时候,要不要都写在一个权利要求里?经过上面的分析,显然答案很明确,就是不要。
以上要点,不但适用于区块链相关专利,同样适用于其他计算机软件类专利,当然在撰写申请文件时,还需要考虑用词、逻辑等其他方面的内容。总之,一份好的申请文件,才能帮助专利权人有力维护自己的创新成果,为其带来可观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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