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过程中还是需要注意很多问题的,任何一个方面没有考虑到,都会导致注册失败。需要耐心提前做好功课。以下为大家介绍一些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以下类型的标志本身不具备显著性,不宜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但是如果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则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缺乏显著特征的。
二、复制、摹仿或者翻译 国内的驰名商标禁止使用:
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而且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如果是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也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三、商标注册前的查询
商标注册申请后并非必定通过,如果有在先权利,则该申请会被驳回。在先注册的商标可以查询,而在先申请的商标则不能完全查到,因为注册的商标下受理通知书后,才输入商标局计算机数据库,而下受理通知书一般需要1个月左右。因而已经申请还没有下受理通知书的商标就形成了盲查区,是任何查询工具都查询不到的。虽然如此,前期的查询工作仍然必要,可以在大概率上避免重复申请。
四、办理申请手续、向商标局提交申请材料
准备好申请文件报送到商标局后,当天就可以取得商标局的报送清单回执,清单回执上面有商标局通过中心的“收讫”章及收文日期,证明商标局已收到相关的申请文件了。
五、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发受理通知书,收到《受理通知书》则证明商标已经通过形式审查,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受理通知书》后约一年左右的时间实质审查完毕,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由商标局发布初步审定公告。
六、初步审定公告期满,无人异议的,商标局发注册公告证明了该商标已被核准。申请人取得该商标专用权。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约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即可以取得商标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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