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侵权纠纷司法诉讼时,起诉、上诉等都需要缴纳诉讼费,通常谁提起诉讼,那么谁就需要缴纳诉讼费,但是对于已经缴纳的诉讼费,缴纳人可以在诉讼请求中提出由对方承担。
法律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
金额:第5条 案件受理费(五)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50元至100元;有争 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承担方:
第19条:
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由人民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 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其中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 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双方应负担的金额。
第20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作了改判的,除 了应当确定当事人对第二审诉讼费用的负担外,还应当相应地变更第一审 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的案件,上诉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负担, 双方都提出上诉的,由双方分担。
第21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