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软件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其他权利人根据著作权相关法律对软件作品享有的专有权。
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有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一个例外,因为著作权的获得不需要单独确认,这通常被称为“自动保护”原则。
软件登记之后,软件著作权人有权发布、开发、使用、许可并获得报酬。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属性是什么简要总结软件著作权和软件专利在以下方面的区别:
1.著作权保护内容不被复制,专利保护方法不被窃取。
2.著作权在工作完成后才能得到保护,专利只有通过申请审查才能得到保护。
3.软件受版权保护,但只有创新、新颖、实用的软件技术才能申请专利。
4.高新技术企业和相关政府项目软件著作权的认定也得到认可,可以紧急处理。
与专利周期长相比,著作权在这方面有一定的优势。
软件著作权和专利有什么区别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可分为以下几类:
(1)自主开发。
这种发展是最常见的情况。
此时,软件著作权当然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实际组织开发、直接开发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是根据自身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发展并对软件负责的自然人。
(2)合作开发。
软件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开发,一般是由合作开发商签署书面合同,同意著作权所有权。
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或合同没有明确规定软件著作权的所有权,如果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单独使用,则开发方可以对彼此开发的部分分别享有著作权的所有权;然而,当行使著作权时,它不应扩展到软件的合作开发和著作权的整体。
如果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单独使用,其著作权将由所有合作开发者共享,并通过协商一致行使;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且无正当理由,任何企服快车不得阻止另企服快车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收益应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开发商。
(3)委托开发。
接受他人开发的软件时,委托人和受托人通常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软件著作权的所有权;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或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著作权人由受托人享有。
(4)发展当局分配的任务。
软件由政府制定,一般由政府和接受任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项目任务书或合同确定。
这里应该指出,当一个机构发布发展任务时,接受任务的人不能是自然人,而只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但是,如果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则接受任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软件著作权的权利。
下文中将会介绍著作权申请的流程步骤、所需的申请材料、申请的时间以及缴费要求。
著作版权怎么申请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著作权申请材料申请人作品合肥著作权登记申请,可来人到CPCC版权登记大厅,或通过邮寄方式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提交登记申请材料。
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著作权申请步骤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三、著作权申请时限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完成。
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完成。
?四、著作权申请缴费要求申请人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申请人收到缴费通知书后,应于10日内直接到CPCC版权登记大厅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财务处缴费,或通过银行。
汇付登记费用的,应在汇单中写明作品名称、申请流水号。
上文中小编为您介绍了“著作版权怎么申请”的相关内容,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拥有版权。
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程序首先应明确国家版权局是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管理机关。
国家版权局指定专门机构进行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收取登记费。
著作权质押合同的登记,应由出质人与质权人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但出质人或质权人中任何企服快车持对方委托书亦可申请办理。
质押合同应当包括的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址;
2、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出质著作权的种类、范围、保护期;
5、质押担保的范围;
6、质押担保的期限;
7、质押的金额及支付方式;
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当事人申请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下列文件:
1、按要求填写的著作权质押合同申请表;
2、出质人、质权人合法身份证明或法人注册登记证明;
3、主合同及著作权质押合同;
4、作品权利证明;
5、以共同著作权出质的,共同著作
权人的书面协议;
6、向外国人质押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合法身份证明;
8、著作权出质前该著作权的授权使用情况证明文件;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经审查符合规定的质押合同,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并颁发《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
登记机关在颁发《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的同时,将登记情况编入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文献,供公众查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著作权质押合同内容需要补正,申请人拒绝补正或补正不合格的;
2、出质人不是著作权人的;
3、质押合同涉及的作品不受保护或者保护期已经届满的;
4、著作权归属有争议的;
5、质押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出质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的;
6、申请人拒绝交纳登记费的。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如何计算的?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因此对它们的保护期有不同的法律规定。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如何计算的,让大家能及时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分别加以规定。
根据著作权法第20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限制。
即这三项权利永久受法律保护。
作者的发表权由于与作者行使著作财产权密切联系,著作权法作了另行规定。
根据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
著作权保护期限
1、作品对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是不受保护期限限制的。
2、公民作品的发表权、复印权、发行权、出租权、权表演权等的权利,保护期是作者终生或者作者死亡后50年。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品的相关权利保护期限,为作表作品后50年,如果作品自完成后50年不发表的,不受著作权保护。
4、特殊作品的期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5、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
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确定身份的情况。
如在50年内确定了作者,则其著作权的保护期按所述之规定。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