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版权的时候,一定要按照版权办理流程去做,申请人可以自己去办理合肥著作权登记,也可以委托给第三方的代理机构去办理,但是都需要提供相应的申请文件,今天就给大家具体介绍下版权办理注意事项有哪些。
1、如果著作权的取得,是通过受让的方式获得的,那么在办理版权的时候,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获得版权登记证书,是以受让人为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一种是获得版权合同登记证书,是以受让方或者是转让方为申请人填写的合同登记申请表。
2、如果版权是属于香港法人的话,要提交注册费登记证书以及有效期以内的商业登记证书的正本和副本的复印机,并需要经过中国司法部的委托的香港律师的公证,这个也是版权办理流程中需要特别强调的一点。
3、对于已经登记的版权,在发生变更,转让或者是质押的时候,都需要办理版权登记概况的查询申请,查询的结果就是办理版权登记申请的文件之一,查询结果是有有效期的,通常是两个月的时间,如果超过有效期的话,需要重新办理查询申请。
版权办理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上几个方面的内容,只有按照规定的版权办理流程操作,才能保证办理的顺利和成功,另外,对于申请表一定要是在线打印的,并且不要擅自更改表格的格式,文件要按照规定进行签章,其名称要和申请表中的名称一致。
过去,由于国内市场情况,市场上流通的一部分产品都有盗版的情况。
时代的发展以及国家的崛起,现今人满开始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但在现实的情况下,还是有大部分人缺少对版权保护的认知。
所以今天我们就来聊聊版权登记的问题。
既然版权是自动获取的,那么申请版权还有什么必要吗?接下来就由为各位讲讲这个问题!实际上,登记版权的作用还是较大的,它的主要作用包括:
1、版权登记的主要作用便是为了打击盗版,保护著作人公众利益。
同时它也起到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发展的作用。
2、表明自身对于作品拥有权利。
可以起到帮助著作权人和相关权利人有效行使权利、提供安全保护的作用。
3、版权实际上也可产生财产收益。
比如精神权利以及财产权利(版权收费)等。
关于版权,通俗的讲也就是著作权。
它包含的内容较多,除了文学作品、艺术作品外、一些科学作品。
比如代码,实际上也可以申请版权登记。
版权登记由于申请人的不同,目前可分为个人登记版权和企业登记版权两类。
个人版权申请: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权利保书、创作说明书、作品样本以及委托书等文件。
企业版权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权利保书、创作说明书、作品样本、法人作品版权说明、企业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书等文件。
关于我国版权登记的基础流程:
1、提交申请:将想要申请版权登记的作品提交给国家版权局。
2、版权登记:本人或代理人将相关的申请材料(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版权作品说明和复件、权利保护书)递交到国家版权局。
3、正式受理:在正式受理后,版权局将会进行一系列的标准审查,具体查询作品内容或者是否是作者本人申请的问题。
4、下发登记证:在审查通过后。
在两个月时间内版权局会下发《版权登记证》。
游戏版权哪些行为会构成侵权?
当今是互联网的时代,而应运而生的游戏从始至终都受到热捧。
每年都有众多游戏推出,但也经常看到某某游戏抄袭某某游戏的消息,对于游戏版权来说,哪些行为会构成侵权?
一、游戏元素模仿需谨慎游戏产品不是代码的简单拼合,文字、图案、音乐、角色是游戏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游戏中的文字、图案、音乐等可能构成文字作品、美术作品以及音乐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作品的,属于侵权行为。
二、源代码侵权:高度敏感互联网企业的跳槽极其常见,但员工走了,往往不是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而是有可能盗用公司的源代码。
目前中国法院认定计算机软件侵权的标准为“接触实质性相似”原则,具体而言就是从以下两个方面审查:
1、侵权人是否曾接触过被侵权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
2、请求保护作品与被控侵权作品之间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
三、模仿游戏规则尚不能界定为侵权游戏规则的完全创新是非常困难的,有些游戏的原创者已经很难追溯;不少人也提出游戏规则属于思想的范畴,而著作权法只保护思想的表达,不保护思想本身,因此游戏规则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范畴。
目前模仿其他游戏的游戏规则仍属于“安全区域”,但司法实践不会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游戏领域逐渐由蛮荒时代走向规范化,不排除将来模仿游戏规则被认定为侵权。
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内容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和法规,保护有以下主要内容:
第一是对软件著作权主题进行保护.软件是受法律保护的软件著作权主体,主要包括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般情况下,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这是确定软件的一般性原则。
软件开发者包括独立开发者、合作开发者、受委托开发者和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者四种类型。
后三种的著作权归属都需正式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根据法律规定,依靠继承、受让、承受等方式获得著作权的也可以成为软件著作权人,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第二是对软件著作权的客体进行保护.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及其有关文档(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是软件著作权的客体,依法受到保护.
第三是对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进行保护.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以下权利:
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软件著作权人可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著作权的保护期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第四是对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的权利给予保护.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是指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合法的软件复制品的人,简言之,通过正规渠道得到正版软件者.他们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软件装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内;
2、为了防止复制品损坏而制作备份复制品,但这些复制品只是供自己使用而不得提供他人使用;
3、为了把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这种修改后的软件只能自己使用而不能向第三方提供.
第五是对软件著作权转有许可合同使用者和受让者给予保护.《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软件著作权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也可以就某些权利进行专有许可使用.经转让或专有许可而获得软件著作权者依法受到保护.需要注意的是,转让或许可使用著作权一定要订立书面合同,而且要履行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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