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互联网的普及,因为使用网络图片产生的版权纠纷越来越多,其实我们很多人都比较缺乏版权意识,为了能让读者快速理解关键点,图片的价值日益凸显,那么我们应该如何避免图片侵权呢?下面我给大家大家盘点一下图片侵权的坑有哪些。
1.从搜索引擎下载的免费图片侵权吗?
常常有人认为从搜索引擎搜索到的免费图片是公开的资源,使用不构成侵权,这是误解。
搜索引擎或免费图片网站等平台只是提供了让网友快速找到图片的便利,往往会在用户协议或免责声明中载明包括图片在内的网页所有内容,均由其所有者制作和提供,若用户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将由该用户承担全部责任。因此,从搜索引擎等网络上下载“免费”图片的行为存在图片著作权侵权风险。
2.“对侵权不知情”、声明“侵删”能免责吗?
网络图片侵权纠纷中,当事人往往会以不知道图片原始来源、对侵权不知情、在文章中已经注明“侵删”等作为抗辩理由,但是这些理由在法律实务中并不被认可。
针对网络服务提供者“避风港原则”是对大平台而言的,并不适用于普通的网络使用者和自媒体创作者,因此即使标明了“侵删”也不必然免责。
《著作权法》上的侵权不考虑主观因素,判断是否构成侵权只看行为人是否经过了著作权人的许可,是否损害了署名等相关的著作权权利,或是否符合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情形。所以行为人不知情仍认定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注明来源了就不算侵权了?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图片著作权及其邻接权包括署名权、收益权、演绎权、商业使用权等等,一般情况下仅仅注明作品来源,并不必然能构成侵权免责。
当然如果著作权人希望通过作品传播获得流量,在发布作品时明确“注明来源可以使用”这类授权则可以标明作品来源后使用。
4.“非营利目的”就可以避免侵权吗?
“非营利目的”使用图片,这种抗辩同样不能成立。著作权法上的侵权认定不考虑是否出于营利目的,相关行为依然会被认定为侵权行为。当然在确定赔偿金额时,法官会将“是否有营利目的”作为确定侵权赔偿金额的一个考虑因素。
5.在原图片上做修改、增加元素就算自己的“原创”?
这是看起来专业实为误解的想法,这种行为不仅仅侵犯了原作者的署名权、收益权、复制权等,还可能侵犯了修改权、演绎权等其他著作权权益。
6.用那些看似平平无奇、没有特色的图片就不侵权?
有人在著作权方面对法律有些许了解,知道“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而“作品是有独创性的表达”,因此认为那些看起来没有特色平淡无奇的图片就没有著作权保护的问题。
以上就是关于图片侵权的坑了,相信大家看完之后对如何避免图片侵权都有一定了解了吧。如果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地方欢迎在线咨询或者来电咨询我们,我们的老师都可以免费为您解答。宇辰管理还可以给你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等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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