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是指具有从事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业务的能力和条件的工程设计资质。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申请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要求:
一、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二、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6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主持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四、承担业务范围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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