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原卫生部1998年颁布《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 我国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法规经过多年实践被不断完善,如2021年发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及《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2021年)、《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2021年)。
此基础上,国家药监局和国家卫健委于2022年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并从5月1日起施行。
1.产品特殊性
A.不同系统产品跨度大人体的八大系统包括:消化、呼吸、循环、内分泌、神经、运动、泌尿以及生殖系统。
治疗不同系统的药品,在临床试验操作时区别不大。
治疗不同系统的医疗器械操作流程迥异,例如体外诊断试剂和植入性器械,试验目标群体和执行人员完全不同;眼科、齿科和大型影像器械,方案设计和评估指标无可比性;有源和无源的医疗器械遵循的标准是两个体系。
相对来说,植入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相关要求是最接近药物的一种。
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从业人员而言,从事其未曾涉足的医疗器械产品的临床试验,往往需要从0开始。
举例说明:植入性器械资深从业者可能完全不了解体外诊断试验怎么做。
既往从事眼科产品的人员,遇到CT/MRI类产品可能无从下手。
B.产品有效性依赖医生操作药物从口服、肌注、静脉注射等不同途径进入人体,不因不同医生或护士操作而对药物疗效有所影响。
而医疗器械尤其是植入性医疗器械,不同医生手术操作,很可能导致疗效的截然不同。
换言之,如果某药品有效,只要临床试验设计合理,其结果也会是有效的;但对于医疗器械,特别是与手术相关的,若参与临床试验的手术医生未接受规范的医疗器械操作培训,则手术过程中很可能发生问题,造成医疗器械疗效不好的假象。
C.产品更迭快药品life cycle往往能有10-20年甚至更长;而医疗器械更迭则是2-5年为一个周期。
这一代产品可能刚结束临床试验,下一代产品就已推出,这直接影响到企业临床试验的期望值和整体战略安排。
2. 临床试验差异
A.临床试验设计药品临床试验设计不外乎设定为对照、双盲、随机等,根据药品临床试验难度可有中心实验室、IVRS/IWRS系统等。
虽然药品研究方案经常超过100页,但涉及临床试验方案设计的内容较少。
而医疗器械受条件限制,经常难觅对照品,有时因涉及手术操作,几乎不可能双盲。
因此,大多数器械产品临床试验设计相对简单,某些产品只能做单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方案篇幅相对较少。
B.法规完整性经多年发展,药品法规相对健全,CDE(药品审评中心)也相对更具经验。
由于医疗器械创新速度较快,医疗器械法规无法及时更新完善,造成法规要求不够清晰明确,导致实际执行中的各种问题。
C.公司SOP和内部流程药厂SOP已相当完善,覆盖临床试验大部分操作。
而器械公司大部分规模较小,大部分SOP只能覆盖技术操作环节。
对于不少初创型医疗器械企业而言,由于医疗器械试验尚未大规模切实开展,企业内部流程更是问题重重:
器械公司分工相对粗放,临床试验职责划分归属不明确,不少医疗器械公司未设临床部且未建立清晰简洁的SOP流程。D.管理团队各药企已基本建立强大的团队:临床科学家、注册、数据、统计、执行、安全、项目管理等各方面专家。
大多数医疗器械公司的临床试验为外包,内部少有完整的临床试验团队进行临床试验。
E.人员专业素养药品临床试验在国内近20年的发展,造就了大批富有经验的高素质从业人员。
因医疗器械繁杂而造成临床试验项目关注点不同、可复制性不佳。
而且,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人员工资明显低于药品临床试验人员,造成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人员流失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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