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华为收购讯联智付100%股权拿下了移动支付牌照,6个月后“华为支付”上线,华为正式涉足移动支付领域,支付行业“内卷”开始了!
就在很多人猜测支付宝、微信支付迎来了强劲对手,华为将瓜分移动支付市场一块大蛋糕的时候,华为官方明确表示,不竞争!不对标!不抢蛋糕!
虽说华为志不在和阿里、腾讯抢市场,但其布局支付领域也是做好了规划的,从购买牌照,到上线APP,再到注册商标,华为的每一步都走得稳。
2020年10月,华为申请注册了2件“花瓣支付”商标,指定使用在第9类“可下载的手机应用软件;安全令牌(加密装置)”等商品,以及第36类“借记卡支付处理,电子转账,网上银行”等服务上,目前两商标已核准注册。
2021年12月9日,华为再申请注册了1件“花瓣支付”商标,指定使用在“已录制的计算机程序;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第9类商品上。
好巧不巧,北京某商贸公司在同一天、同一类别上申请注册了“花瓣支付”商标。同样的商标在同日申请,虽然出现的概率不大,但就是让华为碰到了。
那按照《商标法》,同日申请注册的商标要如何确定商标权属呢?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再极端一点,同日申请注册的商标均未使用要怎么办?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并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
因此,现在中国企服快车显示,两件“花瓣支付”商标目前已协商发文,但尚未公布协商结果。
简单来说,同日申请的相同商标遵循以下原则:先申请的先初步审定并公告;先使用的先初步审定并公告;如不满足前述情况申请人可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抽签的方式解决。
截至目前,北京某商贸公司共申请了210件商标,包括“花瓣”、“花瓣搜索”、“花瓣编程”等12件商标,其中“花瓣搜索”商标也曾遇到同日申请收到协商通知。
申请商标注册时间的先后是关键,晚一步商标就可能落入他人之手。因此,想要避免出现这种窘状,只有尽早申请商标注册,最大限度减少抢注商标的可能,进而减少出现商标权纠纷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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