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涉嫌侵权产品之间的区分在于观察它们是否符合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定义。
通常情况下,产品的功能和用途是我们判断的基本标准,同时还需参照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中对相关商品进行的详细分类。
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诉侵权产品在功能及用途方面完全相同,即可认定这两种产品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反之,若两者在功能及用途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则可认定这两种产品既符合相同的特征,又不具备相似之处,进而排除了专利侵权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判断组合产品外观设计是否侵权,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整体观察:综合考虑组合产品的整体视觉效果,判断其是否与受保护的外观设计相似。
2. 相似性比较:将涉嫌侵权的组合产品与受保护的外观设计进行比较,关注形状、图案、色彩等方面的相似程度。
3. 设计特征分析:分析受保护外观设计的独特设计特征,以及涉嫌侵权产品在这些方面的相似程度。
4. 消费者视角:从一般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判断产品外观是否容易引起混淆或误认。
5. 侵权意图判断:考虑侵权人是否有意模仿受保护的外观设计,以及其行为是否具有不正当性。
6. 在先设计检索:查询是否存在在先的相似外观设计,以确定涉嫌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现有设计。
7. 综合判断: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判断涉嫌侵权的组合产品外观设计是否与受保护的外观设计构成相似,从而确定是否侵权。
湖南美术作品版权登记四川商标版权注册湖北卡通形象版权申请游戏人物设计版权登记江苏产品宣传图版权登记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