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很多做电商业务的企业分不清楚需要办理哪个许可证?经营网络食品销售、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是指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需要向当地所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备案,今天企服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解读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如何办理需要哪些资料和流程。
首先,从事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业务,必须办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网络食品销售,是指在自建网站上销售食品的业务,如天猫超市、京东、叮咚买菜、美团外卖等平台均需办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
根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第八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办理条件:
1、依法设立的公司;
2、具有自建网站,完成域名备案;
3、有ICP许可证;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申请材料:
1、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备案信息登记表
2、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许可证);
3、域名注册证书
4、授权委托书
材料要求: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或直接加盖公章,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使用A4纸张打印(图纸除外),建议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
(2)申请书单位名称应与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证明的名称完全一致,申请书的填写符合要求,内容填写完整、准确,不涉及的项目填写“无”。
(3)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应在有效期内。
(4)申请表中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栏后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其中属法人的,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属个体工商户的,填写业主姓名;属法人分支机构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负责人姓名。
(5)凡提交的申请材料均应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骑缝章(没公章可由申请人签字)。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申请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以上就是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相关介绍,如有其他问题或办理北京山东河南浙江等地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请联系企服快车客服,或拨打158-2729-0669客服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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