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众消费方式的改变,电子商务平台数量越来越多,电商平台在开展经营电子商务活动中,大部分都会使用电子合同,而保证合同的合法、公平、公正上是一个相对难度较大的环节。
尤其是电子商务行业竞争越来越激励,接下来企服快车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电子商务法中关于卖方竞争行为应当合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详情,一起来了解下吧!
电子商务法关于卖方竞争行为应当合法的法律法规
1、使用合同公平、守信
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使用电子合同情况比较普迪,在使用合同时,大多采用格式条款或者格式合同,因此,保证合同的合法、公平、公正是一个相对难度较大的环节。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的。
应当符合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公平原则确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采用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子以说明。
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以合同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样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连反以上第十七条规定的。
按照《合同越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2、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伸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道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日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或者经营者商业秘密的数据信息必频严格保前,不得泄减、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漫露、丢失。
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滑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查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而业性电子信息。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开展正当竞争,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从事商品牛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酷白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不让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同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同时,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成者载体等方式,从事下刺不正当赛争行为。
第一,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者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城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知名网站相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业务委员会,中华人民代和国反不下当意节快EBIOLL,2017-11-641271
第二,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第三,以虚拟物品为奖品进行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虚拟物品在网络市场约定金额超过法律法规允许的限额;
第四,以虚构交易、剧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第五,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第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以上第十九条第、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违反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违反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违反本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1993年9月2日第入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资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3年9月2日以国家主席令第十号公布。
于2017年11月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资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2017年11月4日以国家生席令第七十七号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反不正当意争法》智在促进社会老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免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演费者的合法权基。
共五章三十二条,内客包括;
第一章这则,第二章不正当党争行为,回三章对净极不正当党争行为的调委,第四京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
4、不得对竞争对手的网站或者网页进行非法技术攻击
电子商务活动,交易依附于网络、电子商务网站和网页,是电子商务交易的基础。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对竞争对手的网站或者网页进行非法技术攻击,造成竞争对手无法正常经营。
进反以比第二十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井处1 万元以上3 万元以下的罚款。
5、网络经营者应当向工商管理部门报送经营统计资料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一十一条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规定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统计资料:
第五十一条规定,违反以上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好了,以上就是企服快车小编整理的“电子商务法关于卖方竞争行为应当合法的法律法规”所有内容,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或者需要代办理EDI许可证、ICP许可证等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可进入企服快车点击在线客服进行了解,如果这样还不够,可以直接扫以下二维码进行一对一专业咨询服务,进行更详细具体的了解!企服快车企业服务平台,15年丰富经验,专业又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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