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财务管理目标是公司在特定的财务管理环境中通过组织财务管理活动来处理各种财务关系的根本目标。
财务管理目标有三种主流观点:利益最大化、每股利益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
目前,大多数财务管理教科书都接受了第三种观点。
这些财务管理目标是基于公司的盈利特点,关注企业所有者狭隘的经济利益,长期缺乏伦理反思,无法关心许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形成利益关系的不和谐状态,存在缺陷。
因此,本文从财务整理目标的伦理缺失开始,分析了伦理基础,引入了财务管理目标的伦理调整。
财务管理目标的伦理缺失
财务管理目标有一个相似之处,即以尽可能少的经济资源取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成果,即在一定范围内最大化某一主体的经济利润。
这种财务管理目标理论的初衷显然是只把企业当成经济组织,而不注意到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也应该是伦理主体。
这种认识缺陷必然导致财务管理目标中伦理因素的缺失,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财务管理目标唯利性财务管理目标理论只关注一定直接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忽视甚至扼杀更大范围的伦理利益。
财务管理首先是一种关注公司资金的管理行为,它的对象和手段决定了判断活动效果的标准是高度货币化的。
这种管理行为的参与者可能根本不考虑货币以外的目标的重要性。
虽然许多活动不可避免地面临伦理困难,但侵权人可能并不难忽视这种伦理困难。
因此,这种财务管理目标的唯利性是非常毁灭性的,可能从根本上塑造人们的心理结构和行为方式,使人们认为赚钱本身与伦理无关。
然而,伦理作为一个人的信仰或行动原则,必须渗透到市场经济的各个领域,必须承认各种市场实体都有一定的伦理利益,可能与经济利益相结合,也可能与他人的经济利益相冲突。
忽视伦理利益显然是财务管理目标中伦理缺失的必然后果。
(2)财务管理目标封闭式财务管理目标理论注重封闭系统内部利润的最大化,而忽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我们逐渐意识到,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假设是对企业目标的狭隘理解,因为企业财务决策是外部的,许多非股东,如员工、客户或客户、供应商、债务人、地方政府,他们与决策结果或单位本身有利益关系,也会受到企业决策的影响,因此,现代企业对股东和非股东的利益负责,两者共同构成了公司的利益相关者。
有些利益相关者根本没有法律要求公司的权利,但仍可能影响企业的价值,这决定了企业必须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以获得利益相关者的支持。
(3)财务管理目标的单面主体性,即财务管理目标理论强调企业和股东作为经济主体的一面,而忽视了它作为伦理主体的一面。
面对复杂的市场经济环境,公司不仅要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还要发挥伦理主体的作用,才能实现生存、发展和盈利的目标。
作为伦理主体,公司(和股东)不仅是伦理规范和行为的供给者,也是其需求方。
现代企业作为伦理主体,突出的表现是公司文化。
公司不仅向市场提供产品,还向市场传达价值观,利用其伦理规范和伦理行为的传播,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目标。
然而,公司的需求并没有体现在财务管理目标上。
换句话说,公司的伦理目标和财务目标未能实现共生和整合,这显然不利于公司目标的实现。
这就需要找到一种将两者联系起来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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