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德斯和波斯纳在分析商标保护的原因时,首先建立了一个财产权的经济模型,并分析了赋予财产权的动态和静态经济性收益,包括了收回创新成本的能力和对生产性资源的有效利用.在论证了商标具有降低消费者搜索成本的经济效用之后,他们指出,商标所有人因此获得收益是以法律保护为前提的.由于复制他人商标的成本微乎其微,如果没有法律的保障,商标的强度越高,被他人复制的可能性越大.
搭便车者不仅会掠夺商标所有人在其商标中投资所带来的部分收益,而且会摧毁商标中含有的信息资本,并消除了尽早开发出一个有价值商标的激励.简言之,商标降低搜索成本的必要前提在于,商标所指的商品来源、商品质量等特性的综合信息是真实的、未歪曲的.只有通过法律赋予商标所有人以专用权,才能够保证商标传递信息的真实性,从而,商标降低消费者搜索成本的功能才可充分发挥.因此,商标经过使用具有了降低搜索成本的经济功效,对其予以保护在经济学上具有正当性.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