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单位。今天,我们为普通纳税人带来了四条建议。让我们看看。

税务总局2019年第4号公告《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征收管理的公告》,规定:

在重新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一个月为一个纳税期)或连续4个季度(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一般纳税人,可选择在2019年12月31日前重新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但还是要提醒大家:

1.如果您选择在2019年再次注册,您可能在再次注册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再注册为小规模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从登记之日的下一期开始,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让登记之日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的;

3.重新登记的纳税人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和重新登记日当期期末税额计入“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科目;

4.自下一轮登记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或不超过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再登记纳税人的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一般纳税人的登记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税务总局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