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业务发展和交易过程中,经常会发生一系列的成本和管理费用。这时,将获得大量的原始票据和凭证,从而为会计工作打下基础。那么没有发票,公司的哪些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呢?
一、工资和薪金支出
一般来说,企业不需要发票来按月支付员工的工资和薪金。因此,财务人员提供的工资报表、工资分配计划、考勤记录、支付凭证等合理的工资支出凭证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原始依据。
二.现金福利支出
在节假日,企业支付给员工的现金福利不需要发票。对于这类支出,可将支付明细表、支付凭证等福利支出凭证作为依据税法标准进行抵扣的原始证明材料。因此,税前扣除可以在没有发票的情况下进行。
三是支付给500元以下个人的费用
对于这种支出,指的是支付给零星经营小企业的个人的不超过500元的费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发票。但是,应该注意的是,这种支出通常开具收据,并应注明收款人的单位名称、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支出项目、收款金额和其他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可用作税前扣除的证明。
第四,支付员工膳食津贴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如果员工因公不能上班或在城市郊区工作时不能返回就餐,可根据实际误餐次数和规定标准收取餐费。对于这类企业的费用,不需要发票。通常情况下,企业提供的膳食补贴支付明细清单、支付凭证及相应的签字收据可作为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
五.支付旅行津贴
企业不需要发票支付出差人员的差旅费补贴,企业发生的与其业务活动相关的合理差旅费,允许用真实合法的凭证在税前扣除。但企业应提供差旅费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员的姓名、地点、时间、任务和支付凭证。此外,企业差旅费补助标准可根据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或企业董事会决议确定的标准执行。
六.支付违约赔偿金
许多企业经常会遇到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需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该支出不是增值税应税行为,也不需要获得发票。根据双方签订的提供应税货物或应税服务的协议、双方签订的补偿协议、收款人出具的收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或仲裁机构的裁决,可以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