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标准由每月3万元提高到10万元。这一举措极大地惠及了小微企业纳税人,减税红利正在持续释放。今天边肖整理了个税免征额标准提高后的三个问题,希望能帮到你!
1.增值税免征额标准提高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怎么处理?
其他个人意外出售房产,按照现行政策按次纳税。
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明确,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现行政策免征增值税。
比如,其他个人出售住房满2年,符合免税条件的,仍可享受免税;不符合免税条件的,要照章纳税。
2.增值税免征额标准提高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怎么处理?
问题分析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月销售总额不超过10万元(以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予以免征。文化建设费是否适用于每月10万,每季度30万的要求?
问题解答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为2万元时
为减轻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人的负担,两部委局下发明确文件,指出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同时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这是一项长期有效的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提高到3万元后
两部委也下发明确文件,免除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支付义务人文化事业建设费。但这一政策有明确的执行期限,2017年12月31日到期。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提高到10万元后
两部门并未相应提高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标准。
因此,目前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仍然有效。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研究下一步文化建设费的征缴工作。
3.不超过免税标准的机动车销售小额统一发票需要增值税吗?
问题分析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和《国家税务局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关于免征增值税的相关公告,小规模纳税人月(季)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的,是否需要对销售机动车销售发票征收增值税?
问题解答
根据现行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性质上属于普通发票。因此,小规模纳税人月(季)销售额不超过免税标准,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