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SHMS)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国际上兴起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它与ISO9000和ISO14000等标准化管理体系一样被称为后工业化时代的管理方法。
它是由一系列标准构筑的一套系统,体现了一种对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进行控制的思想,也给出了按照这种思想进行管理的一整套方法。
OSHMS是一套系统化、程序化、标准化,同时具有高度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机制的科学管理体系。
1 OSHMS的产生
1.1 OSHMS产生的经过
随着国际社会对职业安全健康问题的日益关注,以及ISO9000和ISO14000系列标准在各国得到广泛认可与成功实施,考虑到质量管理、环境管理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相关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1996年9月开会讨论是否制定OSHMS的国际标准,结果未达成一致意见。
但80年代以来,一些发达国家率先开展了实施OSHMS的活动。
1996年英国颁布了BS88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南》,美国工业卫生协会制定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AIHA的指导性文件》,1997年澳大利亚/新西兰提出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原则、体系和支持技术总则》草案,日本工业安全卫生协会 (JISHA)提出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JISHA指南》,挪威船级社(DNV)制定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咨询标准》,1999年英国、挪威等国家13个组织推出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评价系列标准(OHSAS18000)。
2001年国际劳工组织颁布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ILO-OSH 2001)。
1996年,我国参加了ISO组织召开的OSHMS审核规范国际研讨会,1999年10月由国家经贸委颁布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
2001年12月,在原有基础上,参照国际劳工组织颁布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ILO-OSH 2001)组织制定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
1.2 我国推行OSHMS的主要背景原因
一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随着企业规模扩大和生产集约化程度的提高,企业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包 括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在内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科学化、标准化、法律化。
二是经济全球化的要求。
由于发展中国家在劳动安全方面投入少水平低,发达国家多次提出要发展中国家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采取协调一致的行为,这样才能公平竞争。
这种“非贸易壁垒”越来越突出。
我国已经加入WTO组织,推行OSHMS势在必行。
2 OSHMS的基本内容
2.1 OSHMS的要素
OSHMS是用人单位全部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要以实现职业安全健康方针为目的,并且保证这企服快车针得以有效实施。
它不仅应与用人单位的全面管理职能有机地结合,而且它是一个动态的、自我调整和完善的管理系统,涉及用人单位安全健康的一活动。
总体要求是建立并保持OSHMS,促进用人单位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绩效,遵守适用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OSHMS 包括方针、组织、计划与实施、评价和改进措施五大要素。
要求这些要素不断循环,持续改进。
其核心内容是危险因素的辩识、评价与控制。
2.2 建立OSHMS的意义
(1) 体现了“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思想。
(2) 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3) 能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4) 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与国际接轨。
3 发供电企业推行OSHMS工作的建议
3.1 发供电企业推行OSHMS工作的必要性
目前,OSHMS在国家经贸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各级政府的大力推动下,许多行业都在积极开展。
电力行业中基建施工企业由于市场竞争的需要已经先行一步,不少企业不仅开展了这项工作,而且经过了咨询。
上级有关部门还成立了“国家OSHMS咨询中心电力分中心”来推动这项工作。
发供电企业中少数发电企业和个别供电企业也进行了咨询。
但上级主管部门对我国发供电企业推行OSHMS工作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意见。
笔者认为发供电企业有必要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积极推行OSHMS。
(1) 推行OSHMS是国家经贸委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针对全国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虽然明确了OSHMS坚持用人单位自愿、鼓励员工参与的工作原则,但这项工作势在必行。
国内企业必须逐渐建立起与国际接轨的OSHMS,以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提高竞争能力,使企业在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中赢得优势和市场准入的通行证。
有人认为发供电企业生产的是特殊商品,不存在一般意义的市场竞争,因此没有必要开展这项工作,这种观点有失偏颇。
OSHMS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了衡量一个企业管理水平的标志,也将是国内外交往中企业资质和信用度的重要标志,将使企业在融资、银行贷款、保险、工程招投标等业务中处于有利地位。
(2) 发供电企业的安全管理经过广大员工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在事故的预防控制中仍然有差距,特别是在安全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上差距甚大。
借助OSHMS这一形式推动发供电企业安全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使所有员工的安全行为,一切生产管理都是标准的规范的,正是我们今后安全管理工作的方向。
3.2 发供电企业开展OSHMS的有利条件
建国以来,我国电力工业在安全管理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如建立安全第一责任者为核心的各级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的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严格的安全奖惩制度,完善的安全规章制度,“两措”计划的有效实施经常化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化的安全例行工作等。
20世纪90年代开始,电力企业又大力推行现代安全管理办法,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理论,强调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强调预防为主超前控制,积极推行“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分析”等,这些都是与OSHMS相一致的。
特别要指出OSHMS的核心内容是危险辩识、评价和控制。
我们推行的“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分析”等办法和运作程序完全符合OSHMS的要求,这为顺利推行OSHMS创造了有利条件。
3.3 在发供电企业开展OSHMS的建议
(1) 组织部分领导、专家和安监人员研究在发供电企业开展OSHMS的具体实施办法,形成文件,要求在系统内认真开展这项工作。
目前我国电力工业正处在深化改革的关键时刻,但无论如何改革,强化安全管理都是必要的。
(2) 开展OSHMS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培训。
培训包括3个层次:领导层贯标培训、内审员培训和企业内全员培训。
培训要结合发供电企业的特点,可委托中电联或有关中介机构进行。
(3) 根据发供电企业的特点,OSHMS的内容不仅以员工的人身安全健康为重点,还要包括电网的安全和设备的健康。
(4) 关于OSHMS的咨询工作。
由于发供电企业的特殊性,认真开展这项工作而不进行咨询也未尝不可。
但OSHMS的特点又十分强调评审,分内部审核和外部评审咨询。
从市场经济的观点看,发供电企业不需要一般意义的咨询,没必要花大量经费去请社会上的中介机构来咨询。
据悉,目前一些取得咨询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发供电企业并不熟悉。
但为保证OSHMS工作健康有效地运作,必须有一个机构来审核评价企业开展OSHMS的绩效。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进行咨询又是必要的。
因此应该与国家经贸委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政府有关部门协商,取得其认可,在全国电力系统成立一些咨询机构来担负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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