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系统是一个重要的外汇管理业务信息处理和查询系统,由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控制和管理,目的是建立网上办理收汇核销业务的信息处理系统,从而提高出口收汇核销业务的审查和处理效率,有利于外汇管理部门监管和管理工作。
该系统由有关国家外汇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和运行,对相关收汇核销业务有关企业和事项办理人员及相关服务机构和个人开放使用。该系统通过网站、电子邮箱、短信等方式具备报审网上办理收汇核销业务的及时性和便捷性,实现将办理人员、相关服务机构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相应网上办公手段连接起来的整体办公系统。
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系统的建立,具有改革外汇管理体制、推进收汇核销审查办理规范与安全化的重要作用。该系统的建立,大大降低了收汇核销环节的时间和空间成本,提高了双方办理时效性与效果性,有效提升了出口收汇核销业务处理效率,可以有效避免收汇核销、转账等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非政策性类别和安全性错误,保障了外汇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和合规性。
同时,该系统还具有灵活的系统架构,可根据外汇管理部门的需要实时调整系统的功能性和稳定性,同时可以保证系统安全性,承担该系统审查、审核和审计及外汇管理部门用户管理等工作内容,保证出口收汇核销业务有效隔离相关假、伪、空头等不利于企业和客户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秩序的行为。
总之,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系统能够有效承担外汇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降低收汇核销办理流程的时间和成本,提高收汇核销办理的平台安全性,保障外汇管理部门的合规性,更好地发挥出口收汇核销业务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外汇安全管理体制,切实解决外汇管理中的影响问题。
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
《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制定的,旨在规范出口收汇核销行为,防范洗钱、反洗钱风险,保护出口企业的正当权益,促进我国出口交易秩序化健康发展的规章。
一、总则
1、出口企业在收到外汇收入时,须采取有效措施,确认其出口商品收到的外汇确实与合同内容相符。出口企业收到的外汇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外汇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核销。
2、出口企业应当妥善保存外汇收款业务有关资料,如出口商品的购销合同、发票、订单、附注、包装单据等。
3、出口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反洗钱内部控制机制,定期对收汇核销情况进行轮转检查和审计,以保障收汇核销真实有效。
二、核销方式
1、办理银行汇兑:出口企业可以到银行或外汇牌价合格商指定企业办理外汇汇兑业务,将外汇来款折合计价货币净额清算到指定账户。
2、办理电汇:出口企业可以到外汇牌价合格商办理外汇电汇业务,将外汇来款折合计价货币净额清算到指定账户。
3、办理票汇:出口企业可以到跨境支付牌价合格商、境外银行等办理外汇票汇业务,将外汇来款净额清算到指定账户。
4、办理旅行支票:出口企业可以到外汇牌价合格商、境外银行办理旅行支票收款业务,将外汇来款净额清算到指定账户。
5、办理信用证:出口企业可以到外汇牌价合格商办理外汇信用证收款业务,将外汇来款净额清算到指定账户。
三、核销管理
1、实施交易监控:出口企业收汇实施交易性监控,及时发现可疑交易,及时制止违规交易及风险行为,因反洗钱需求而引发的违规交易行为。
2、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出口企业应当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准确识别外汇来款客户,记录相关记录。
3、实施反洗钱等规则:出口企业应当充分了解有关反洗钱法律法规,支持反洗钱实施,对不符合要求的外汇来款,拒绝收取、办理核销。
四、风险控制
1、收汇核销风险识别:出口企业应当积极适应当前外汇管理的趋势,建立风险识别系统,及时发现收汇核销中可能存在的洗钱和反洗钱风险,积极控制及防范收汇核销范围内的洗钱及反洗钱行为。
2、风险监控及处理:出口企业建立风险识别分析系统,及时监控及处理洗钱和反洗钱风险,不断改进外汇管理和收汇核销程序,加强对洗钱行为的制止及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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