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企服快车即将在下文为大家带来有关“商标分割的主要用途及三种情况”。虽然听起来是一个相对冷门的话题,但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商标分割还是比较常见的。所以各位如果有兴趣,可千万不能错过哦!

商标分割的主要用途及三种情况

一、商标分割的主要用途

1.在商标部分驳回制度中的应用。有了商标分割制度之后,申请人可以将予以初步审定的部分商品进行分割后由商标局先行公告,而将被驳回的商品分割为另一商标继续申请驳回复审。

2.在商标异议、争议、撤销程序中的应用如果异议理由、争议理由仅涉及部分商品,则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可以分割商标,将未被异议或无争议的部分先行核准或排除在争议之外。

3.在商标许可或设定质押时的应用。如果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为多个类别,商标权人可依据与被许可使用人或质权人的约定,将商标按当事人之间的实际需要进行分割,既充分满足各自的利益需求,也不至于使商标的使用价值与经济价值浪费。

二、商标分割的三种情况

1.不做复审,自动分割。如果申请人不做复审,商标局会把商标进入初步审定的部分和不予核准注册的部分自动分割。商标过审的部分会直接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期,继续走完之后的商标注册流程。

2.做复审,申请人工分割。如果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部分不服,需要进行驳回复审的且急于使用过审部分的商标,申请人可以同时申请驳回复审和人工分割。商标过审的部分会被分割成另一件新商标,并生成新的申请号,但是保留原申请的申请日期。新商标会继续走完之后的商标注册流程。

3.做复审,不申请分割。如果申请人要做驳回复审且不准备申请分割,那么商标过审的部分不会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期,需等整件商标的复审结果出来后才能进入之后的商标注册流程。

通读了以上的内容以后,想必大家对于“商标分割的主要用途及三种情况”也有了一定程度的理解。如果有这方面的需求,请及时与盛阳专利取得联系哦,我们必将竭诚为大家提供最优质、最专业的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