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偶然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代扣代缴,那么您知道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在哪里吗?让我们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帮助。
一、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没有机构、场所,或者虽有机构、场所,但其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源头扣缴,以付款人为扣缴义务人的非居民企业。
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是向个人支付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的单位和个人。一般最常见的是工资薪金所得,这里的扣缴义务人是发放工资薪金的单位和个人。
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
二、个人所得税税率多少分?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营业收入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的税率为20%。
三、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规定,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分配红股属于股息红利分配,个人取得的红股金额应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第《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号(国税函[1998]333号),本公司将从法定公积金和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任何公积企服快车增加注册资本。事实上,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分配给股东,股东将以股息和红利增加注册资本。
因此,属于个人股东再投资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简单来说,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就是向个人支付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的单位和个人。一般最常见的就是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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