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高速公路收费一直是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问题。那你怎么解释过路费呢?营改增后的过路费怎么算?作为一个会计,你必须知道这一点。下面小编来为你解答一下。
如何核算通行费的投入?
根据《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6号)规定,自2016年8月1日起,以收费票据(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为基础,按以下公式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公路通行费票据金额 (1.3%) 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梁、大门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梁、大门通行费票据上注明的金额 (1.5%) 5%。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据法律或法规规定设置并收取的穿越、道口、道口门费。
营改增后的过路费怎么算?
核算方法如下:3360
借:管理费100(1 3%)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100(1 3%)3%贷:
手头现金100。其他更改和响应:
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一般纳税人缴纳的道路、桥梁、闸门通行费。以取得的通行费(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为依据,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元。可抵扣的公路通行费进项税额=公路通行费票面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梁、闸门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梁、闸门通行费票证上注明的金额(1 5%)5%。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据法律或法规规定设置并收取的穿越、道口、道口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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